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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他們關於修改集會遊行法的理念
當然 惡法亦法
不過 當法律本身有問題的時候
很難避免 需要利用一些體制外的手段去衝撞
才能引起為政者 立法者的關注
否則 要怎麼讓既得利益的當權者
主動且積極的修法
擴大街頭運動挑戰當政的權限

至於該用甚麼樣的方式 表達自己的意見
心中那條線該怎麼拿捏
這個時機點適不適合
我想不在其中 我也不願評論
但有時候 抗爭的運動 很難說時間對不對
民氣並非容易凝聚
有時候 一個成功的街頭運動
一個有效的抗議活動
都是在事後 才會發現 原來是哪麼突如其來的 達到了效果
(讓我回想起陳老師對於公廣集團真的成立時 那個意外的心情)
對於此點 我是抱持開放的態度
只要手段尚堪合情 合理
至於合不合法 我想 要挑戰的是一個惡法
那麼 還要求衝撞的人要完全合法
似乎有點打高空

然而 其他兩點論述
關於馬劉道歉
國安局長和警政署長下台
倒是有點似是而非
難道這些學生 都沒有看到那幾天示威民眾的行徑嗎
他們不是如你們靜坐 用一種即便欠缺適法性但溫和的方式表達意見
而是以一種近乎暴動的行為 
在挑戰公權力與擾亂社會秩序
也因此 實在很難苟同這兩點要求

另外 前幾天資深媒體人懂製深和野草莓一段電聯
乍看以招招精確的方式 將學生代表打的說不出話
可是看了令人遺憾
姑且不論此運動的政黨背景深度為何
但這段過程 正是台灣政治人物及媒體長期以來慣用的伎倆
抹藍 抹綠 或抹紅
只要對方被擦上顏色
再怎麼樣正當或具合理性的論述 理念
就必須大打折扣 
可是不可否認 任何運動的興起
很難完全拒絕掉政治力的介入
不然 大家也都不要向立委陳情
而沒有黨的動員 群眾運動要成形的難度也大為提高
如果媒體一昧地將政治力視為洪水猛獸
繼而質疑"這背後動機絕對不單純"
不輒成為手握權力的當政者之打手

天氣越來越冷 而且開始下雨
我還是很期待 這次的學生運動
能夠有一個順遂的結果
畢竟 修改集郵集遊法 也是馬應九的政見之一
就看他是否真的願意
將人民監督政府的權利
再進一步合理的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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